英文門檻

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

第一條

實施目的:為提昇本校學生英文能力並促進國際化,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實施對象:本校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非本國籍學生及二年制在職專班學生不受此限

第三條

畢業條件:學生於規定修業年限內,英文能力必須符合本辦法之規定,方具畢業資格

第四條

檢測鑑定標準及配套措施如下:([註]校外檢測鑑定標準、校內配套措施,兩者須完成至少一項)

校外檢測鑑定標準

                        系別

 

 

檢測類別

博士班

碩士班

醫學系

中醫學系

牙醫學系

其他各系

1.托福紙筆測驗(TOEFL ITP)

550以上(含)

520以上(含)

500以上(含)

2.托福網路測驗 (TOEFL iBT)

79以上(含)

68以上(含)

61以上(含)

3.多益測驗 (TOEIC)

700以上(含)

640以上(含)

590以上(含)

4.雅思(IELTS)

5.5以上(含)

5.0以上(含)

4.5以上(含)

5.劍橋英檢(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以上(含)

FCE以上(含)

PET以上(含)

6.全民英檢(GEPT)

高級以上(含)

中高級以上(含)

中級以上(含)

校內配套措施

未於畢業前通過校外英文檢測鑑定標準者之校內配套措施

修習英文自學系統滿72小時並通過指定模擬測驗。

1.大學部學生需於畢業前修習英文必修課程(依入學年度之通識教育課程修課要點規定),並通過課程評量。

2.碩士班修習英文自學系統滿36小時並通過指定模擬測驗。

1.大學部學生需於畢業前修習英文必修課程(依入學年度之通識教育課程修課要點規定),並通過課程評量。

2.學士後中醫系修習英文自學系統滿36小時並通過指定模擬測驗。

補充說明

1.英文自學系統,指Easy Test線上學習測驗平台。如有變動系統,以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公告為準。

2.依據「中國醫藥大學英文暨英語聽講必修課程免修學分實施要點」,學士班學生必須於畢業前通過所屬學系英文畢業檢定標準之校外官方英語檢定測驗,並取得成績證明,或應完成校內配套措施:

(1) 106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英文暨英語聽講課程6學分。

(2) 107學年度入學生起:英文課程4學分。

第五條

實施程序

第六條

實施細節
1.英文能力鑑定為0學分之必修課程。
2.英文能力鑑定課程以通過/不通過(pass/non-pass)為評分標準。
3.校內英文配套措施不可用於抵免英文領域及一般通識課程。
4.校內英文配套措施之內容及實施方式,依本校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公告為準。
5.全民英檢各級檢定須通過初試及複試
6.學生入學之前二年內所獲得之本辦法第四條所列之校外機構英文鑑定證明,具同等效力
7.校內英文配套措施,研究所及學士後中醫系學生自入學起即可採計
8.本校學生在大學部通過校內英文能力鑑定配套措施後,未來考取本校碩士班,不得同時認列為碩士學位之英文畢業門檻,碩士班考取博士班亦同。
9.本國籍學生入學前學歷屬英語系國家之學校畢業,該校以全英語授課,並檢具相關證明送至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審核通過,具同等效力。
10.學生於入學之前二年內或在學期間通過本辦法認列之校外同級英文檢定者,請於學生資訊系統上傳相關證明掃描檔後,持該證明至系所辦公室辦理登記,證明文件經確認屬實,始符合本校英文能力鑑定畢業門檻
11.如有前揭以外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七條

大學部學生校外英文檢測鑑定成績達CEFR B2以上 (註: 托福ITP達543分、托福iBT達72分以上且各項指標達標準、多益達750分以上、雅思達5.5分以上、劍橋英檢達FCE以上或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學業成績優良者,將優先考量本校各項國內外學生交流計畫

第八條

身心障礙學生得檢附相關證明向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申請抵免,其畢業資格不受本辦法之限制。 

第九條

本辦法經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此法請依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網站公告之版本為主

若有英文畢業門檻相關問題,請撥打04-22053366#1653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