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全英語授課種子教師申請延長受理至9月4日
2026-08-25
雙語中心為推動雙語教學、鼓勵具全英語授課專業之教師帶動校內 EMI 風氣並提升教學品質,依據「
一、補助名額:
1. 重點培育學院:每院至多補助 2 名。
2. 其他各學院:每院補助 1 名。
二、獎勵方式:
受聘為全英語授課種子教師者,每學期末核發獎勵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聘期一年,得連續聘任)。
三、申請資格:
申請教師須為本校專任或專案教師(當學期須實際在校任教授課),
1. 曾獲 EMI 暨前導課程授課獎勵之本校教師。
2. 獲本中心邀請或本校學院院長推薦(經本中心同意),
四、獲聘教師於聘期內須配合履行以下事項:
1. 聘期內應參加雙語中心推薦之教學培訓課程至少一項。
2. 每學期應出席雙語中心辦理之全英語授課相關活動,
3. 聘期內應至所屬學院協助雙語中心推廣全英語授課相關事宜:
(1) 擔任全英語授課諮詢導師,提供院內全英語授課教師諮詢服務。
(2) 每學期應擔任學院領域全英語授課講座主講人至少一場,
4. 需於每學期末繳交成果報告。
五、雙語中心受理學院申請至9月4日,申請表由此下載。
